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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积极参加“2009年夏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的通知”的通知

2009-6-17 16:27:04


各县(市、区)商务局(经贸局):

  按照商务部的工作部署,自2006年开展面向农村的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以来,我市在各县(市、区)商务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,依托新农村商网组织开展网上购销对接工作,为农民增收起到了促进作用。当前,夏季农产品即将大量上市,为促进农产品流通,解决农民缺乏市场信息带来的卖难问题,商务部定于6月15日至7月15举办“2009年夏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”。根据商务部和省商务厅明传电报精神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建立组织机构,加强领导

  全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,要以实际行动认真贯彻落实6月3日河北省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座谈会精神,把购销对接工作作为提高农民收入、扩大内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,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,积极与有关部门和企业沟通协商,充分利用当地各种信息网络资源,动员农产品流通和加工企业,共同参加网上购销对接工作。各县(市、区)商务局(经贸局)要建立对接工作领导小组,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,小组名单于6月15日前上报市商务局。

  二、做好信息收集、审核、上传工作

  (一)在农产品生产规模大、需要跨地区或跨省销售的县、乡,重点开展供应信息的收集工作。要认真动员组织农村经纪人、协会、合作组织和农产品流通加工企业参加对接会。积极探索利用当地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等涉农网站、“万村千乡”农家店等各种资源进行信息采集、发布和对接的方法和途径。

  (二)组织好本地区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收购信息的采集工作。各县(市、区)商务局(经贸局)要动员鼓励本地加工和流通企业参加对接会采购。

  三、做好对接会成交统计、核实工作

  各县(市、区)商务局(经贸局)要向市商务局及时、准确上报成交情况。市商务局要对成交情况进行认真核实,对各县(市、区)商务局(经贸局)的成交情况进行统计,并对组织实施情况进行通报。

  各县(市区)要注意收集典型事例,挖掘典型事例的经验,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并报商务局信息化科。

  联系人:刘春静  高源
  电  话:5902113    传真:5902101
  邮  箱:xinxihualf@163.com
  附件:2009年夏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成交情况反馈单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                 廊坊市商务局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〇〇九年六月九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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